- 文章发布时间: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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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团活动的水平,带动社团的全面繁荣和发展,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以有效的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在学生社团范围内进行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表彰工作,以丰富大学生的大学生活、共同繁荣新时代下的大学校园文化。
第一章 评奖要求及奖项设置
1. 基本要求
⑴ 获奖社团或个人须模范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
⑵ 在本学年内,未受到学校或社团联合会任何处分。
2. 奖项设置
⑴ 十佳社团(10名)
① 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
② 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
③ 顾问与指导教师积极参与该社团活动,与挂靠单位联系紧密。
④ 团委、社团联合会成员对此社团评价优秀。
⑵ 个人奖
① 十佳社团负责人 :颁给十位当年度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社团负责人。
② 优秀社团负责人 :与单项奖社团相对应。
③ 优秀指导老师奖 :颁给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注:以上奖项的具体设定以当年度校团委下发的关于五四评优的文件为准。奖项酌情决定,若当年度无社团或社团负责人符合条件,则该奖项空缺,也允许个人同时获得多个奖项。
第二章 评奖依据
1. 各社团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录像带、光盘、照片、报摘等)作为评奖参考。
2. 各社团在团建刊物、网络上的新闻信息、文章的数量和质量都将作为评奖依据。
3. 结合平时活动记录情况(指活动审批、考勤、新闻信息上报、财务收支、注册工作等记录)。
4. 结合广大同学反映和社会反响。
5. 作为评委的领导、老师的评分。
第三章 评优程序
1. 具备评优资格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要求,各社团递交申报材料,填写评优申请表。
2. 社团联合会对各社团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对各社团情况进行核实。
3. 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组织由社团负责人、特邀评委参加的现场答辩会,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社团评优。
4. 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发文公布评优结果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章 奖励办法
1. 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2. 在团建刊物、网络上进行专栏宣传。
3. 在《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打分表》中获得奖励分数。
4. 给予其它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