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发布时间: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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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学教字〔2008〕122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广播电视事业的专门人才,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班集体建设的积极性,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联合在我校设立“中央三台奖”优秀班集体奖。
一、评选范围
“中央三台奖”优秀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全校各普通本专科班、高职班、第二学士学位班均可报名参加。
二、评选条件
1. 有一个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团结协作,处处以身作则,积极肯干的团支部和班委会,能够主动带领全班同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国内外大事、改革和建设的进程以及广大同学的思想实际,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同学坚定信念,增强信心。
2. 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年内全班没有受各类违纪处分者(含通报批评)。
3. 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互帮互学、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学年内全班同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人数在30%以上。
4. 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学年内全班寝室卫生检查合格率在90%以上。
5. 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学年内全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率在95%以上。
三、评审程序和要求
1. “中央三台奖”优秀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全校各普通本专科班、高职班、第二学士学位班、续本班均可报名参加(不含成教院班级)。
2. 班委会提出申请,所在学部(直属学院)推荐。
3. 学生工作处按照评选条件,对所有候选班级进行评议,提出最终候选班级名单,交中央三台奖学金评委会评审确定。
四、奖励名额和奖金
1. 奖励名额及奖金数额根据当年中央三台提供的奖金数额确定。
2. 奖金一次性发放,同时颁发奖状。
3. 本项奖金为班级活动经费,用于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五、表彰
每年评审后召开全校颁奖表彰大会,由中央三台和学校领导公布评奖结果,向获奖班级颁发奖金和奖状。
本细则自2008年12月20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