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周恩来班”评选办法 (修订)
  • 文章发布时间: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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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学字〔2013〕137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周恩来,调动全校学生建设班集体的积极性,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天津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联合共建“周恩来班”。“周恩来班”称号是中国传媒大学学生班级建设所授予的最高荣誉,“周恩来班”经班级申请,学部(直属学院)审核,学校与共建单位共同审批确定。

一、评选范围

本学年评选出的“中央三台奖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 获得“中央三台奖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

2. 班级对周恩来文献资料、周恩来生平事迹有较深入学习和讨论,理论学习风气好、效果显著。

3. 积极参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天津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开展的各种纪念活动。

4. 开展积极向上的创新活动纪念伟人周恩来。

三、评选办法

1. 由班级提出申请,学部(直属学院)审核及推荐,综合各班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汇报材料及答辩情况,确定最终获奖班级。

2. 申请“周恩来班”的班级应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在争创阶段拥有良好的班级建设成绩,各项汇报成果齐全。在评审答辩阶段,评选材料除评选优秀班集体常规材料外,还应包括班级建设中学习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事迹、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以及在获得“周恩来班”称号后将开展的班级建设方案。

3. “周恩来班”评委会由校主管领导和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天津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生工作处负责评委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周恩来班”责任义务

1. “周恩来班”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应充分发挥班级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加与周恩来相关的学习、纪念活动,开展有益于学校、社会的实践活动。

2. 班级在获得“周恩来班”荣誉称号后,应在一年内落实班级建设方案,并在下一届“周恩来班”评审会上进行总结汇报。

五、表彰

1. “周恩来班”荣誉称号由学校与共建单位共同命名,荣誉称号时限自命名之日起至下届“周恩来班”命名之日止。

2. 学校将对“周恩来班”在班级建设中提供适当资源和资金支持,以及外出交流与参观学习机会。

3. 学校每年年底召开全校颁奖表彰大会,向“周恩来班”颁发荣誉奖状。

六、其他

学校推荐“周恩来班”参加“全国优秀班集体”的评选。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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