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一次学生事务交流日活动的通知
  • 文章发布时间: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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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一次学生事务交流日活动的通知

 

各学部(直属学院)、相关部门:

为集中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广泛听取学生对于学校发展的意见与建议构建全方位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本学期第一次学生事务交流日活动将于近期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活动形式:学生事务交流日采取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学生代表在会上提出征集到的问题、意见与建议,各相关部门针对涉及本部门的问题予以解答,对于无法现场解答的问题,各部门要在会后进行研究和落实,并在下次座谈会时予以反馈。

会议时间:4月15日(周三)14:00

会议地点:2号楼1218会议室

参会人员: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保卫部、研究生院、团委、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计算机与网络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图书馆、体育部、校医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学部(直属学院)学生代表。

 

二、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于4月13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办公平台。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解答和认真处理学生提出的各类问题和建议。学生综合服务大厅负责问题和建议的汇总、督办和发布,并将在每周的学生工作例会上以简报形式对督办情况进行汇报。

2、请各学部(直属学院)做好学生代表的组织工作,督促学生代表按时参会、认真履职。会后,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传达学校相关政策及各类问题的解决情况,充分发挥学生事务交流日的作用。

 

联系人:杨璇  65783795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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